有关二氧化钛分类和标签的新指南
查看: 日期:2021-09-20
       本指南将帮助企业和国家官方理解如何将含有二氧化钛(TiO2)的混合物进行分类,以及被分类为如果被吸入致癌后如何贴标签。
       赫尔辛基,2021年9月20日——在2020年2月,二氧化钛的分类和标签要求就发生了变化。自2021年10月1日起,根据授权法规(EU)2020/2017,新的分类和标签要求将开始生效。
       如果二氧化钛存在于空气动力学直径≤10μm的二氧化钛颗粒含量达到≥1%的物质本身或混合物,这个物质应该被分类为如果被吸入致癌物质 (Carc. 2, H351 (inhalation))。 此外,含有二氧化钛的混合物贴标签必须加上补充标签元素“使用时可能形成有害的呼吸性粉尘。不要吸入粉尘。”(EUH212)
       如果未分类的固体混合物含有至少1%的二氧化钛,无论其形式或颗粒大小,都需要加上补充标签元素(EUH212)来贴标签。
含有二氧化钛的液体混合物不要求Carc. 2分类。然而,如果它们含有至少1%的空气动力学直径≤10μm的二氧化钛颗粒,则需要在贴标签时加上补充标签元素“喷洒时可能会形成有害的呼吸性飞沫。不要吸入喷雾或水汽。”(EUH211)
       这份指南是由德国主管当局(BAuA)、欧盟委员会和国家服务台网络(HelpNet)合作共同制作的,由于大量来自行业和官方的求助问题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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