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环保署将苏丹色素等16种物质纳入毒化物
查看: 日期:2019-02-04
  台湾环保署于2018年6月28日发出公告将16种化学物质为毒性化学物质,包含苏丹色素等14种可能非法添加于饲料或食品中的色素,以及环境中不易分解的月桂酸五氯苯酯及全氟辛酸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环保署表示,苏丹色素等14种物质是工业用染料,曾有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或增加卖相,非法添加于食品或饲料中,造成人体食用风险。以苏丹色素为例,工业上常应用于家具漆、鞋油、地板蜡、汽车蜡和油脂的著色,虽然便宜,但不易褪色。国外曾发生添加于辣椒粉、辣椒酱及咸蛋黄等食品安全事件;台湾地区也因为政府抽验,于去年(2017年)在市厂出售的咸鸭蛋中查出。

  环保署指出,这次公告是继去年首批将13种具有食品安全隐患的物质公告为毒化物管理后,经评估后持续公告苏丹色素等14种具有食品安全隐患的物质为毒化物,希望透过跨部会合作及公告后的审核、申报及标示等管理机制,以掌握其流向。一旦查到非法添加在食品中,除追查来源及是否系统贩售到食品制造业者外,也将通知卫生单位,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加以裁处。此外,各部会间将辅以化学物质管理资讯交换、执行联合访查、交流相关法规执行经验等方式,以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本次公告同时增加月桂酸五氯苯酯及全氟辛酸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保署补充,月桂酸五氯苯酯主要用于纺织品及皮革防腐处理,斯德哥尔摩公约已将其列为消除清单;而全氟辛酸虽尚在审议列为禁用或限制生产清单阶段,但根据国际管理趋势,一并公告为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未来将视公约审议结果再加强管理。

  环保署强调,这16种物质无论制造、输入、贩卖、使用、贮存等,都须申请审核才可以运作,而且必须定期申报运作情形,透过核可及申报制度,了解其流向,后续企业必须于期限内依规定办理,包括2019年1月1日起进行定期申报、2019年7月1日前完成标示,2020年1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制造、输入、贩卖等运作,未依前述规定则可依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处新台币6万元至500万元罚款。另14种具有食品安全隐患的物质另须在容器包装上标示“禁止用于食品及饲料”,以降低误用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环保署于地下水监测井曾检出微量全氟辛烷磺酸,所以本次也修正全氟辛烷磺酸管制浓度,由原来的1%修订为0.01%,以扩大管理范围。

  来源:https://www.tcsb.gov.tw/cp-23-3589-52ce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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