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RoHS介绍
查看: 日期:2019-01-21
  日本RoHS通常指的是《日本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日本回收法》)和强制性行业标准JISC0950,也统称为J–MOSS,它们标记了电气和电子设备中特定化学物质的存在。经修订的《日本回收法》要求企业在某些类型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中标记6种有害物质的存在。JISC0950设定了电气和电子产品中6种有害物质的浓度极限,并提供了有关这些有害物质标记的详细指南。

  日本RoHS涵盖以下7种产品:个人电脑、单元式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干衣机、微波炉。

  目前,日本的RoHS限制与欧盟RoHS2相同的6种有害物质,但邻苯二甲酸盐除外。详细浓度极限由JISC0950设置。具体的限制为:

  • 镉及其化合物:0.01%

  • 汞及其化合物:0.1%

  • 铅(Pb)及其化合物:0.1%

  • 六价铬(Cr6+)及其化合物:0.1%

  • 多溴联苯(PBB):0.1%;

  • 多溴二苯醚(PBDE):0.1%

  根据6种有害物质的含量是否超过浓度极限的情况,产品应标有橙色“R”标记或绿色“G”标记。如果产品中任何一种物质的含量超过浓度极限,则必须根据JIS在网站上以日文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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