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是美国管控化学品的主要法规,由美国环保署(EPA)实施监管。该法案建立了商用化学品的报告、记录跟踪、测试和使用限制等相关要求,用以评估新化学品和现有化学品的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解决化学品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该法案下的化学品安全报告规则,要求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向EPA提供有关现有化学物质在商业应用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化学物质类型、数量、用途和暴露信息。
根据TSCA法案Section8的要求,对于美国境内现有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当其制造量或进口量达到一定的生产量阈值时,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CDR申报。
化学数据报告(CDR)基本要求
1CDR报告周期:每四年一次;
2制造商(包括进口商)申报生产和使用的化学品产量大于25000磅;
3根据TSCA第5、6或7节的拟议或最终规则、命令或行动,化学品最低报告阈值为2500磅/年;
4EPA豁免了一些物质,如聚合物和天然物质;
5EPA豁免部分化学品,如石油和其他特定的低危害化学物质,这些物质不用报告全部用途和暴露数据。
EPA预计于今年年底公布下一个报告周期的要求,最近公布了几项拟议的修改,具体如下:
其中,
小型制造商的定义为:
1母公司和工厂的年销售额<110百万美元,工厂生产的任何物质>100,000磅;或
2无论生产或进口的物质数量如何,母公司和工厂的年销售额<11百万美元;
3拟议的小型企业的定义为<50000人。
副产品豁免的要求:
1EPA将允许无机金属副产品的制造商按金属类别而不是具体的无机化合物进行报告,报告的数量将以金属的含量为基础;
2EPA将豁免某些场地限制的副产品。
在2020,更多的数据信息需要预先证实。如果CBI声明不完整,商业机密信息可能会被直接公开,没有补正的机会,EPA不再发送缺陷报告。因此,提醒出口美国的企业要注意:
1明确出口的物质是否需要进行CDR申报;某些化学品不受TSCA监管,比如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药产品;
2明确申报主体;
3明确可能需要共同提交的进口化学品的保密信息;
4审查2016-2018生产和进口数据以确定是否需要申请商业机密信息保护;
5审查是否存在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