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19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
查看: 日期:2022-12-13
生态环境部
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2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6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点击查看附表☞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简易申报)变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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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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