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概述

    我公司依法取得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可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各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企业职业病危害日常评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等。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对项目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主要针对试运行期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针对企业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可能对工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形成法定职业病的因素之现状,由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综合科学的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所有工作场所的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检测、评价。

    业务流程: 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类比现场调查)→拟定评价/检测方案→评价/检测方案内审→企业调查→企业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检测→编制评价/检测报告→审查/审核→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可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以及泥浆站、管道运输等辅助系统 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能对生产场所存在的石油、天然气、硫化氢、二氧化 硫、噪声、粉尘、辐射、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
    可为铜、铁、金、银等金属露天和地下矿山开采、分选类企业提供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能 对生产场所存在的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酸碱、噪 声、粉尘和放射性氡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冶金、建材业
    可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稀有金属冶炼和铸造类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能对生产场所存在的金属烟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粉尘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可为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建筑材料等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能对生产场所存在和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粉尘、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化工、石化及医药业
    可为化工和石化类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能参照国内外检测标准和方法对 生产场所存在的绝大部分化工原料、产品以及中间产物、噪声、 粉尘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可为医药原料药合成、药品生产制造等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能参照国内 外检测标准和方法对生产场所存在的绝大部分化工原料、产品以 及中间产物、噪声、粉尘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可为中药生产制造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 能参照国内外检测标准和方法 对生产场所存在的绝大部分化工原料、产品以及中间产物、噪声、粉尘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
    可为食品生产、酿酒等轻工企业类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 的噪声、粉尘、酸碱、辐射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可为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家用纺织、服 装制造类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 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酸碱、酚、 二氧化硫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可为烟草加工制造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噪声、粉尘、 辐射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可为食品生产、酿酒等轻工企业类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 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噪 声、粉尘、酸碱、辐射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可为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家用纺织、服装 制造类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 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酸碱、酚、二氧 化硫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可为烟草加工制造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噪声、粉尘、  辐射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可为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企业提供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噪声、粉尘、高温、电磁辐 射、汽油、煤油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可为码头、仓储、物流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 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 在的各类运输物料、噪声、粉尘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 测和评价; 可为科研服务和公共服务类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噪声、粉尘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 行检测和评价。
    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
    可为机械加工和各类设备制造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 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噪声、 粉尘、酸碱、油雾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  可为家用电器和计算机通讯设备制造类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对生产场所存在的 粉尘、噪声、酸碱、锡、铅、有机溶剂、辐射和高温等危害因素进 行检测和评价。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案例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乘用车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简介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用”)成立于1997年6月,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汽车公司、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目前已拥有上海金桥、烟台、沈阳、武汉四个生产基地,金桥南厂、金桥北厂、烟台东岳汽车、沈阳北盛汽车、武汉分公司5个整车生产厂,以及金桥动力总成、烟台东岳动力总成2个动力总成厂,是中国汽车工业的重要领军企业之一,设计总产能约为120万辆/年。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乘用车项目(一期)总投资约70亿人民币,主要建设冲压、车身、油漆、总装四大工艺车间以及PDC物流仓库、联合站房等配套工程。目前已导入别克凯越、雪佛兰两大系列新一代产品,达产形成30万辆/年整车生产能力。
    2015年3月,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方”)委托我公司对其乘用车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乘用车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700000万元(含外汇25947.2万美元)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规划用地约2200000m2,新增建筑面积约330101m2,新建冲压、车身、油漆、总装四大车间,公用动力站房、行政楼等配套辅助设施及售后配件配送中心等。
    产品方案:生产下一代别克凯越轿车及其变型车(NG L-CAR)和雪佛兰迈锐宝(E12)Legacy轿车,形成年产30万辆整车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金口街
    3、评价范围
    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专项经费配备合理性等,通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对危害情况和防护措施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得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结论,并提出尚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改进建议。
    4、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化学物质: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氧化锌、铜烟、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碳酸钠、磷酸三钠、硝酸、硫酸、盐酸、氟化氢、氟氢化铵、氧化钙、丙烯酸、乳酸、乙二醇丁醚、丙二醇甲醚、异丁醇乙酸、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乙酸丁酯、2-丙醇、丁醇、二甲基乙醇胺、汽油、乙二醇、二乙二醇、甲醇、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
    (2)物理因素:噪声、电焊弧光、高频电磁场、高温、激光、手传振动、工频电场;
    (3)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铝合金粉尘、棉、毛料、纤维粉尘、金属粉尘、电泳漆粉尘。
    5、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划分,本项目属“汽车制造业”,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第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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