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监管重建概述及变化
查看: 日期:2019-08-08
欧盟公布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的(EU)2019/1021的重铸版。旧的POP法规(EC)No850/2004废除,新法规于2019年7月15日生效。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持久存在于环境中的有机化学物质,通过食物链生物累积,并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履行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或限制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的重新制定使某些定义和术语与REACH法规和欧盟废物框架指令中的定义和术语一致。它还更新了附件I中列出的物质。附件1中列出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得生产,也不得用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在市场上销售,除非受到豁免。
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包含4个重要附件:附件I要消除的物质清单、附件II受限制物质清单、附件III符合减排规定的物质清单、附件IV受废物管理规定的物质清单
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的重铸有3个主要变化:
1.将十溴二苯醚(Pentabromophenylether)和五氯苯酚(PCP)及其盐和酯添加到附件I中,对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十溴二苯醚有一些豁免;
2.更新附件I中四-,五-,六-和七溴二苯醚的限制限值;
3.在附件III中增加了三个条目:五氯苯,六氯丁二烯和多氯化萘。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持久存在于环境中的有机化学物质,通过食物链生物累积,并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履行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或限制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的重新制定使某些定义和术语与REACH法规和欧盟废物框架指令中的定义和术语一致。它还更新了附件I中列出的物质。附件1中列出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得生产,也不得用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在市场上销售,除非受到豁免。
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包含4个重要附件:附件I要消除的物质清单、附件II受限制物质清单、附件III符合减排规定的物质清单、附件IV受废物管理规定的物质清单
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的重铸有3个主要变化:
1.将十溴二苯醚(Pentabromophenylether)和五氯苯酚(PCP)及其盐和酯添加到附件I中,对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十溴二苯醚有一些豁免;
2.更新附件I中四-,五-,六-和七溴二苯醚的限制限值;
3.在附件III中增加了三个条目:五氯苯,六氯丁二烯和多氯化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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