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产业省和环境部联合制定并公布关于汞的储存和含汞可回收资源管理的报告
查看: 日期:2019-04-09
  经济产业省和环境部联合制定并公布了《关于汞的储存等报告》和《2017年度含汞可回收资源管理报告》,这是《汞污染防治法》实施后的第一份报告预防法案。

  报告结果的涵盖期限从该法案的执行日期(2017年8月16日)到2018年3月31日。结果如下:

  (1)汞等的储存

  日本全国81个营业场所报告了汞的储存等情况。据报道,截至本财政年度末,储存的汞量为46,844.8千克。按类型,80份报告涉及汞,2份涉及硫化汞。

  (2)含汞可回收资源的管理

  日本全国333个营业场所报告了管理含汞可回收资源的情况。按类型报告的案件数量和截至本财政年度末管理的各类资源数量公开如下:有色金属污泥:8例,242,727千克(湿重);牙科用汞合金:299例,63.8千克(湿重)和612.9千克(干重)(v);用于分析的汞:17例,212.3千克(湿重)和22千克(干重);和氧化银电池:11例,5,175千克(湿重)。

  并且以上都确认了储存和管理是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进行的。

  《防止汞污染环境法》(以下简称《汞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该法案要求储存汞或汞化合物(以下简称“汞等”)的人员,以及管理含汞可回收资源的人员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汞等对环境造成污染。该法案推出的目的是为了妥善实施《水俣公约》,该公约包含了对汞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监管。

  另外,储存汞等或管理超过一定水平的含汞可回收资源的人员也需要定期向主管部长报告储存或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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