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通过2013年10月发布的CLASS法规和2014年4月16日发布的《化学品分类和危害通报行业操作规范》引入了GHS。在ICOP发布后,为遵守CLASS法规和ICOP,行业获得了一年宽限期。
CLASS法规要求化学品制造商、进口商、配方商和分销商根据与联合国GHS修订案第3版一致的《行业操作规范》(ICOP)对化学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包装,并编制安全数据表。
马来西亚颁布的ICOP是作为帮助行业遵守CLASS法规的指南。它规定了有关化学分类、标签和安全数据表(SDS)的详细要求。
ICOP包括四个部分:
• 第一部分:分类化学品清单
• 第二部分:化学品分类
• 第三部分:危害通报——标签和安全数据表
• 第四部分:商业机密信息
其中标签和安全数据表的要求如下:
1.标签:
• 标准GHS标签要素 ;
• 防范说明的编号:不超过6个(与欧盟相同);
• 最小字体:7磅;
• 象形图尺寸:标签表面积的十五分之一(最小10毫米x 10毫米);
• 小包装(<= 125毫升):危险和预防措施可以省略;加上一条声明“使用前请阅读SDS”;
• 语言:以国语Bahasa Melayu和英语表达;
• 标签尺寸要求:根据包装体积。
2.安全数据表
• 格式:标准的16节SDS;
• 语言:本国语言和英语;
• 紧急电话:国内外24小时紧急电话都可以;
• SDS中的象形图大小:至少1 cm x 1cm且小于2 cm x 2 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