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PIC条例简介
查看: 日期:2019-02-11
  事先知情同意条例(PIC,条例(EU)649/2012)管理某些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并对希望将这些化学品出口到非欧盟国家的公司承担义务。它旨在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关如何安全地存储,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信息,促进危险化学品国际贸易中的共同责任与合作,并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该法规在欧洲联盟内实施了关于国际贸易中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事先知情同意条例》适用于附件一所列禁用或严格限制的化学品,其中包括工业化学品,农药和杀生物剂,例如苯,氯仿。这些化学品的出口受两种类型的要求:出口通知和明确同意。

  《事先知情同意条例》还适用于附件五所列禁止出口的化学品,以及适用于其包装和标签的所有出口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必须符合欧盟的有关法规。

  药物,放射性物质,废物,化学武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饲料,转基因生物和药品中发现的化学药品(消毒剂,杀虫剂和杀寄生虫剂除外)受欧盟其他法规的管制,因此不属于欧盟PIC法规的管辖范围。

  此外,该法规不适用于为研究或分析而出口或进口的化学药品,条件是该化学药品的含量不太可能影响人类健康或环境,并且每个日历年从每个出口国到每个进口国的化学药品数量不超过10公斤。

  《事先知情同意》条例于2014年3月1日生效。自此日期起,ECHA负责与新条例有关的行政和技术任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出口通知并将其发送到欧盟以外的进口国,并保留该通知和进口国给予的明确同意的数据库。

  ECHA还为工业,欧盟以及来自第三国和欧盟委员会的指定国家主管部门提供援助以及技术和科学指导。

  来源:https://echa.europa.eu/regulations/prior-informed-consent/understanding-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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