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将继续采取PFAS行动,并提议审查进口漏洞以保护美国消费者
查看: 日期:2020-02-21
  2月20日,作为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全氟烷基物质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行动计划的一部分,环保署正在就含有某些持久性长链PFAS化学品的进口产品(例如用作表面涂层)提出法规要求。尽管EPA认为已逐步淘汰了将这些化学物质用作进口产品中的表面涂层,但该补充提案将确保EPA审查任何新用途,然后再将包含这些化学物质的任何产品再次进口到美国。作为该机构审查的一部分,EPA有权限制含有这些化学物质作为表面涂层一部分的产品的进口。

  EPA的提案通过阐明重要的新用途规则(SNUR)涵盖的产品类别,补充了先前提议的PFAS进口规则。《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授权EPA监管作为物品进口的产品,即作为另一种产品的组成部分进口的商品。通过澄清先前提议的规则,该机构将其法规与TSCA的《劳登伯格法案》修正案保持一致。

  最终确定后,除非EPA审查用途并确定是否有必要将可能包含这些PFAS作为表面涂层一部分的产品(如家具、汽车零件、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进口到美国,否则将被禁止将其进口到美国。EPA还制定了限制措施以应对任何不合理的风险。这项行动还为那些已经自愿根据EPA的PFOA管理计划逐步淘汰长链PFAS化学品的公司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最主要的措施是防止再次开始使用这些逐步淘汰的化学品。

  PFAS行动计划背景

  PFAS是消费产品和工业过程中大量使用的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PFAS自1940年开始使用,这类产品耐高温、耐油、耐污渍、耐油脂和耐水,这些特性使其在环境中具有持久性。PFAS行动计划是EPA首个应对PFAS等挑战的多媒体、多计划、国家研究、管理和风险沟通计划。PFAS行动计划概述了EPA为协助各州、部落和社区解决PFAS而制定的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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