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新型食品 |
可以使用新型食品的条件 |
其他特殊标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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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硒酵母(解脂耶氏酵母)生物质 |
指定食品类别 |
最高含量 |
含有新食品的食品标签上的新型食品名称应为“含硒酵母(解脂耶氏酵母)生物质”。 含硒酵母(解脂耶氏酵母)生物质的食品补充剂的标签应声明,4岁以下婴幼儿/7岁以下儿童/11岁以下儿童/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不得食用。 |
指令2002/46 / EC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但不包括4岁以下婴儿和儿童的食品补充剂 |
4至6岁儿童50 mg /d,每天产生10μg硒
7至10岁儿童100mg /d,每天产生20μg硒
11至17岁青少年500 mg/d,每天产生100μg硒
成人800mg/d,每天产生160μg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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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0.410.01.0062.01.ENG&toc=OJ%3AL%3A2020%3A410%3AT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