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三七和黄芪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使用的部分限量要求见下表:
授权的新型食品 |
可作为新型食品使用的条件 |
其他特殊标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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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食品类别 |
最高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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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和黄芪提取物 |
指令2002/46 / EC中针对一般成年人的食品补充剂,但孕妇食品补充剂除外。 |
35mg/d |
三七和黄芪提取物 |
来源: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0R1821&qid=160922740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