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食品进口商和制造商的标签准则》介绍
查看: 日期:2019-05-22
  概观

  在新加坡销售的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按照《新加坡食品法规》的一般标签要求贴上标签。

  某些预包装食品(例如特殊用途食品,具有营养或健康要求的食品等)需要满足附加的标签要求。

  贸易商、生产商和制造商应确保预先包装的食品贴有正确的标签,然后才能在新加坡出售产品。

  预包装食品是指在出售之前预先包装在包装纸或容器中的任何食品。

  在购买者在场的情况下称量、计数或测量的食物以及在零售商处松散包装的食物均不受这些通用标签要求的约束。

  食品标签是指在任何食品或包含食品的包装上、附着、使用、展示或与之相伴的任何文字,图片或图表中的标签、品牌、商标或声明。标签向消费者提供了产品的基本信息,例如食品的来源、性质、内容(例如成分、过敏原)、数量和质量。

  通用标签的要求

  在新加坡出售的所有进口或本地制造/生产的预包装食品都必须标有基本信息,例如食品名称、配料、净含量和来源。内容如下:

  1. 食物名称或说明:如“面包”、“浓缩果汁”等,确保用于通用名称或描述的术语符合法定要求。

  2. 成分说明:这是指食品中使用的成分和添加剂的完整列表,按其在产品中重量的降序排列(即,重量最大的成分必须首先列出,而重量最小的成分必须最后列出)。

  3. 注明引起过敏反应的食物或成分;当以成分或添加剂或复合成分的形式存在时,必须在食品标签上声明所有已知会引起过敏反应的食品和成分。

  4. 包装中净含量的声明:这是指包装中食品的净含量,它是使用平均数量系统(AQS)或最小数量系统(MQS)得出的。

  5. 当地制造商/生产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对于本地食品,标签必须包含本地制造商/生产商、包装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对于进口食品,标签必须注明当地进口商、分销商或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不能单独使用电报、传真和邮局地址。

  6. 食物原产国;进口食品上的标签必须注明食品原产国的名称。不能仅标注城市、城镇或省的名称。

  注意:项目1至4的印刷字母高度不得小于1.5mm。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基本信息必须用英语声明。

  来源:https://www.sfa.gov.sg/food-information/labelling-packaging-information/labelling-guidelines-for-food-importers-manufactur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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