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化学物质的相关法规
查看: 日期:2019-05-13
  1.《有害物质通告》

  新西兰环境保护局(EPA)于2015年发布了《有害物质通告》,要求危险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向EPA提供业务联系信息。这项要求于2015年11月19日生效。

  通告公布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性的物质或产品被认为是有害物质:

  • 易爆

  • 易燃

  • 氧化性

  • 毒性

  • 腐蚀性

  • 生态毒性(对环境有毒)

  诸如油漆、胶水、花园喷雾剂、泳池化学品和清洁产品之类的产品均具有危险特性,因此被指定为有害物质。

  2.《HSNO法》的修订

  新西兰根据《健康与安全改革法案》法案对《HSNO法》进行了修订。该法案提议用《环境保护法》发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通知(EPA通知)的权力取代《HSNO法》中的许多法规制定权力。EPA通告将使其国家法规与GHS第3版保持一致。

  3.新西兰的GHS

  新西兰是最早采用GHS的国家之一。新西兰于2001年采用了基于GHS的危害分类框架,自那时起一直在制定实施计划。自2006年7月以来,所有有害物质均已纳入GHS的立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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